您好!我前段时间开摩托车载三人上工时和来向面包车发生事故,交警下的责任书上说我次要责任,面包车主要责任(交警建议我百分之三十,面包车百分之七十)。事故伤者就我在我车上,大脚趾和大脚趾旁边的脚趾段了,经过医院治疗后保住了大脚趾,另外一个切掉了。事发后我共处了 13000元,面包车司机出了15000元,现在没有医药费伤者只找我,我说我也出了13000元暂时手上没有了,要他向面包车司机要点先,可伤者只找我,说是在我车上出的事。我找伤者大儿子约面包车司机一起去交警队商量后,对方愿意先出4000元,但是条件必须把他车先放了,伤者不同意,就又找我要钱。后来伤者大儿子到我家里商量,我跟他说我不是不出,现在真的是没有,我尽量想办法,治疗要紧,你自己先垫着点,他听了后只说:那好,我先走了。过了十来天,他小二子有天晚上到我家跟我爸拿工资后没说什么就直接走了,到第二天晚上回来我就见他爸爸睡在了我家的沙发上。我看到伤者后就跟他说你怎么电话都不打一个就直接出院直接到我家来了。我现在真的是好没办法,请问我该怎么做,请您帮帮我,真诚的表示感谢,谢谢! |